欢迎访问南京侦探公司
一 
当涉及到离婚且包含财产保全的小额贷款事宜时,首要步骤便是明晰该类小额贷款的具体性质以及债务所涉及的具体权责边界。若相关小额贷款被定义为夫妇间的共同债务,则在针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过程中,不当配偶需共同承担该项还款职责,并依据双方各自的财产状况和达成的协议结果予以合理的分配。反之,若该笔小额贷款被认定为某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其负债方将需自主独立地履行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职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关于离职补偿金的核算方式如下:若员工理应依据法律法规而获偿之赔偿,该赔偿金额将根据员工在本公司所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便向其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若员工在公司服务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则视为已服务一年;若员工在公司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若员工依法应当获得双倍赔偿,则应以上述标准为基础,乘以二倍的倍数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离职赔偿金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离职赔偿金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处理方式
夫妻于缔结婚姻关系之持续期间所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產安置补偿费用等在内的各项收益,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法定财产权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夫妻一方因离职而获得的补偿款,其并不被纳入上述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之内。因此,可以明确地得出结论,即夫妻一方的辞职补偿金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离婚时涉及资产保全的小贷,首先需要明确小贷的性质和债务归属。如果小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并按照双方的财产状况和协商结果进行合理分配。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个人承担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