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想要离婚的时候,双方分隔两地就需要有一方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证的。那么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 (一)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三)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二、起诉离婚可以网上起诉吗 不可以,离婚只有法定的两条途径,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而起诉离婚只能前往法院请求立案,才可以起诉离婚。 法院起诉离婚流程参考: (一)诉状; (二)身份证; (三)结婚证; (四)户口本; (五)子女出生证明; (六)相关证据 向具有管南京出轨取证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 立案庭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通知原告准予立案,原告凭缴费通知书缴纳诉讼费后,立案工作完成。 法庭会针对案件安排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开庭前,法官会通知双方来领取传票,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时,原告被告须携带全部诉讼材料,并携带证据原件,进行离婚诉讼。 三、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离婚一般可以异地办理。协议离婚,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办南京调查公司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诉讼离婚,双方均居住在同一地区且居住一年以上的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且一方在其他居所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其中一方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想要离婚,双方就得协商去哪一方的所在地,带齐相关资料办理离婚证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