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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婚姻调查:起诉离婚财产分配可以谈吗

2023-09-10 63 收藏 返回列表
起诉离婚财产分配可以谈吗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夫妻的感情是非常重要的,很多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走到婚姻尽头。那么起诉离婚财产分配可以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南京侦探。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配可以谈吗  起诉离婚财产可以协商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关于起诉离婚条件和财产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双方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起诉方式婚姻一方当事人;起诉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等。财产分配的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方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起诉离婚对财产分割有异议会判离吗  财产分割有异议能先判离婚,先判决离婚后,两年内再次提出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五篇婚姻家庭,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从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财产可以自行协商分割的,如果协商不了的可以上诉到法院。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起诉离婚财产分配可以谈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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